張貼日期: 2026-08-03 11:36:45 點閱:25
一、工作內容主要包含班級教學、親師溝通、班級經營與行政配合。
二、報名資格及甄選日期:(即日起開始報名)
(一)115年8月17日(星期一) 第一階段適用:持有幼兒(稚)園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。
(二)115年8月18日(星期二) 第二階段適用:持有幼兒(稚)園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或大學幼教、幼保相關科系畢業且具有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(三)115年8月19日(星期三) 第三階段適用:持有幼兒(稚)園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或大學幼教、幼保相關科系畢業且具有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、或具大學以上畢業,且於任職前二年內,或任職後三個月內,接受基本救命術八小時以上、安全教育及幼兒輔導管教相關課程各三小時以上者。
三、報名資料(詳見簡章報名表)
(1) 自傳一份、(2) 新式國民身分證(正反兩面影本)、(3) 本人最近二吋脫帽半身正面相片1張(貼於報名表)、(4) 畢業證書或教育學程(分)證明文件、(5) 合格教師證書或實習教師證書(無者免)、(6) 切結書(含不適任人員查詢同意書)、(7) 特殊專長資料影本、服務證明書影本(無者免)、(8) 報名委託書(非本人報名者適用)
電洽:04-8944597 或 04-8941135 分機107、1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