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114年至117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」(以下簡稱本保險),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(以下簡稱人事總處)公開徵選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國泰人壽公司)獲選賡續承作案,請查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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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5-02-20 16:19:23  點閱:194


相關注意事項:
(一)本保險係徵選合法登記並有意願提供優惠內容之保險公司,轉介予公教員工,相關保險給付資金由承作保險公司自行籌措,被保險人保險費用由投保人全額負擔,人事總處不負貼補之責。
(二)如因本保險發生任何糾紛,由承作保險公司及投保人依民法、保險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,人事總處不涉入處理。
(三)本保險係由國泰人壽公司自負風險管理責任,依被保險人各項條件進行評估,爰該公司就本保險具有最終准駁核保權。
詳如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