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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(二)字第1140041480A號 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,如符合該 令釋情形者,得辦理改敘,請查照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5-10-09 12:24:33 點閱: 222 (410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(二)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略以:

一、查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(二)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略以,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曾任公立幼兒(稚)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,為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項第4款所定經該部認定等級相當之服務年資,每次期間3個月以上累積滿1年者,得提敘1級薪級。(本府114年5月19日府人力字第1140190779號函計達)
二、前開教育部114年5月14日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,如職前有曾任公立幼兒(稚)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年資,應於本函下達後3個月內依該令釋申請辦理改敘,並溯自114年5月14日生效;逾期申請者,自申請之日生效。
三、詳如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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